叙永县审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叙永县审计局属于行政单位,使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属二级单位一个,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开展审计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末,我单位在职人员实有30人,其中在职公务员13人,在职工勤人员1人,在职事业干部1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7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8.83万元,占100%。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94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45万元,占61.69%;项目支出363.56万元,占38.31%。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部门目标任务符合相关性、明确性、合理性要求。
(二)综合管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已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完成中期评估、绩效监控、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部门绩效情况。
2020年我单位已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了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对于评价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计划性和执行管理上有待提高,制度的执行有待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的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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