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政府部门,行政机构,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决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决算单位(含叙永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和叙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下属住房保障中心、园林绿化中心、质安站、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等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决算单位单独核算。住建局按照职能设置办公室、城乡建设股、政策法规股、房管股、公用事业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等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 建筑业、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业、市政公用事 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制订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 期规划、产业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指导、监督其实施, 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全县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3.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建设制度, 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4.负责实施工程建设的国家、省级标准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主管全县建筑业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报批并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室内外 装饰装修市场、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负责建筑、电梯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的行业管理和建筑装饰 工程管理。
5.主管全县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勘察设计准入,指导和 规范勘察设计市场以及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 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 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施工许可证审 批、开工审批和开工后的质量监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6.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市政工程项 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主管全县城镇建设和工业与民用建 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 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7.主管全县乡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 展。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及村镇房地产开发工作,主管县 城供水、燃气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
8.主管全县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管理全县房地产开 发、房地产经营、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房屋商品化、房屋租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白蚁防治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建设。
9.起草全县城市绿化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城 市园林绿化,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 实施;负责全县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 调全县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 革新的责任,负责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11.负责全县城建档案工作。直接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市 勘察、工业与民用建筑、人防设施等城建档案的接收、保管、利 用;负责指导乡镇城建档案工作。
12.负责全县住房保障监察工作。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 法规、规章赋予建设行政部门的职能,负责公用事业、建筑管理、 房地产方面的监察。
13.负责监督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沼气化粪池的修建 工作。
14.负责组织培训行业人才和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 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 作,组织建设行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工作。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职责。
(三)人员概况。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政府部门,行政机构,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决算单位,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2020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2人,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离休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总计收入61464.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53.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613.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19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337.07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支出合计2509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22万元,占2.09%;项目支出24573.12万元,占97.9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尽量做到预算编制的全面、科学,适量预算政府采购项目。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加强审核,合理支出,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尤其涉及到棚改、污水项目的资金预算,对于需要细化的各项专项预算指标,做到全面提前细化。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下发的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年终有结余结转科目的,做好各科目之间的结余结转。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所有资金收支必须在一个银行账户中反映。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同时,在开支控制、办公用品采购、公车改革、车辆租赁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情况。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财政年初拟定用款计划,按月按时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核算,并按照制度规定的科目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有健全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大宗物资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按照财政的要求认真组织绩效自评工作,认真测评,依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行财务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列出了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清单,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分别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自查,项目实施能够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管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的财务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且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完成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按照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组织实施,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存在问题。
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和资金到位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
加强对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划拨资金,保证项目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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