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来源: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5:21:40 浏览次数: 【字体:
检查事项及依据:
序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备注
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
免责情形
监督电话
1行政检查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工作的监督检查《泸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七条  市、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叙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发现涉嫌违反本条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罚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0830)6222991依地方性法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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