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禁火令

来源:县林业和竹业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8-22 17:00:10 【字体:

2024年森林禁火令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4〕第1号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和《叙永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实际,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从本令发布之日起至202483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县行政区域非城市范围内的全部林地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违反本禁令的还将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在场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公职人员,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应及时举报;发现森林火情时,要立即向叙永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0830-6222323

 

 

 

叙永县人民政府

20248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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