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20 17:00:26 【字体:


叙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政策解读

 

叙永县人民政府公开印发了《叙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是自然资源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45号)要求,《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纳入重点项目和重要生态功能区涉及的区县,要参照市级规划编制要求编制县级专项规划。我县是双重规划涉及区县,而且是四川省唯一一个纳入长江中上游岩溶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区县,需编制生态修复专项规划。

二、起草过程

按照工作安排,《规划》自2021年8月启动编制。《规划》于2022年11月通过县级评审;2024年7通过省级技术审查;2024年12月取得《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叙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通过技术审查的函》。2025年5月23日通过专委会审查,2025年7月14日通过规委会审查。2025年9月经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规划》指导叙永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县级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基本依据。《规划》范围为叙永县级行政辖区内全部区域。

2.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

3.规划定位

《规划》属于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应在落实上级规划中的生态修复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抓住当地生态问题的本质,因地制宜制定修复目标,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修复模式和策略,制定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项目库和建设时序,突出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4.规划内容

《规划》主要从现状形势、问题评价、总体布局、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布局、资金测算及综合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编制。《规划》将叙永县划分为永宁河生态廊道保护修复及人居环境提质区、水尾河流域及画稿溪片区生态维育区、矿山生态修复及耕地整治提升区、石漠化重点治理及赤水河生态廊道保护修复区等四个生态修复分区。在充分结合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的前提下,根据问题识别结果,以生态修复分区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为基础,确定生态修复分区下的五个重点区域,即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河湖岸线治理重点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重点区。

《规划》总共部署7项重大工程、合计20个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92.95亿元。近期投资43.59亿元,中期投资24.88亿元,远期投资24.48亿元。

5.综合效益

生态效益:减少石漠化、水土流失面积,提升植被覆盖率,保障长江上游及赤水河流域生态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经济效益:提高土地利用率与耕地产出率,带动林竹、茶叶、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社会效益: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解决污水、垃圾等民生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