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叙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叙府办发〔2025〕3号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叙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叙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向县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拟订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决策草案,还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各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可参照执行。
附件:叙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8日
附件
叙永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承办单位 | 拟承办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类型 | 是否涉密 | 需履行的程序(如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等) | 计划完成 时间 |
1 | 县水务局 | 制定《叙永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 规划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6月 |
2 | 县发展改革局 | 编制《叙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规划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3 | 县公安局 | 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 政策措施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4 | 县农业农村局 | 制定《叙永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 政策措施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2月 |
5 | 县卫生健康局 | 叙永县中医药健康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5-2035) | 规划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6 | 县林业竹业局 | 叙永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 政策措施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7 | 县林业竹业局 | 编制《叙永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 | 规划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8 |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叙永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 | 政策措施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2月 |
9 |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叙永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城区标定地价制定 | 政策措施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2月 |
10 |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修订片区还房指导价标准 | 政策措施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6月 |
11 |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制定《叙永县县城产城融合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叙永县摩尼分水山地康养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叙永县正东新能源新材料转型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叙永县赤水红色文旅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叙永县水尾森林康养旅游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叙永县江门农副产品加工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6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规划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12 | 县应急管理局 | 制定《叙永县地震应急预案(修订)》 | 政策措施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13 |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 制定《叙永县城市更新建设规划2023-2035》 | 规划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14 | 泸州市叙永 生态环境局 | 《叙永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政策措施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15 | 县文化广电 旅游局 | 制定《叙永县促进康养文旅产业高质量 发展激励措施》 | 政策措施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16 | 叙永经济园区管委会 | 制定《叙永资源综合利用经济园区国土 空间详细规划》 | 规划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规委会审查、专委会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1月 |
17 | 叙永经济园区管委会 | 制定《叙永资源综合利用经济园区 发展规划》 | 规划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1月 |
18 | 县委宣传部 | 制定《叙永县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意见》 | 政策措施类 | 否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决策 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填表注意事项:1.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以下事项。(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
2.决策类型包括以下几类:(一)政策措施类;(二)规划类;(三)项目类;(四)其他。
3.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但未进入目录的,可向县司法局申请增加调整;已列入《目录》的事项,本年度未提交决策的,应作出“不再决策”或“顺延下个年度决策”的选择,并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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